行人路長期被佔用擺放雜物,食物環境衞生署被指執法不力。居於葵涌區的黃女士指出,圍乪街一段行人路常有大量手推車及雜物擺放,「成半邊行人路都畀人用咗嚟擺嘢,成日搞到好似雜物房咁,都唔見食環署派人嚟睇下!」
食環署發言人表示,接獲轉介後派員巡查,發現行人路上有雜物,遂於雜物上張貼「移走障礙物通知書」,限令物主在指定時間內移走物件。該署人員覆查時發現大部分物品已被移走,另已安排潔淨服務承辦商清理餘下雜物和清洗上址。該署會繼續留意情況及採取適當行動。
「行人路唔應該畀人用嚟擺雜物,食環署要嚴厲執法唔好縱容!」黃女士直指食環署「先警告、後移走」之處理方式過於寬鬆,「放喺行人路已經唔啱,仲要貼通告畀機會人搬走,食環署要檢討下依家處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