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七公:房委會財政與機構目標

上個星期房委會舉行了大會例會,集中討論的是來年的工作和來年的預算,其中來年的預算受到多位委員的關注,也對預算案中的一些做法提出了很多意見,可見現在因建屋量的增加,也令社會大眾關心房委會的財政狀況。

其實在本年初,房委會已率先公布了由財務小組核准的來年預算,上個星期的例會是一個確認程序,因為根據《房屋條例》,房委會的財政預算是要經房委會大會審議,然後也要經行政長官批准才可作實,所以在資料上,房委會的財政預算早就已被外界知悉。而房委會因要應付增加的建屋量,在財政上面臨重大挑戰也就不是甚麼秘密。但委員對房委會的財政狀況還是很關心,反映的是未來房委會的工作艱巨,現在已令人不得不留意將來可能的變化。

第一個關注點當然是房委會的財政安全性,根據財政預測,在五年內房委會的現金及投資結餘,將會由二○一三年的六百九十多億元,下降至二○一八年的二百八十多億元,期間的下降令人矚目,也讓外界擔心房委會是否有足夠資源去實行其建屋目標。在這個問題上,大家的關心是可以理解的,但財政預算已將建屋量算進去,所以在實現既有建屋目標上還是沒問題的,真正的挑戰在增加的建屋量。早前施政報告已提出,會在十年內興建二十八萬個公營房屋,而這個建屋指標,並不是在房委會原來的財政預算內。

建屋量難即時更改

換言之,由於新加的建屋量會增加房委會的財政開支,而這個新加的開支份額還沒有算在預算裏。不少人都會直覺以為,房委會應該馬上更新預算案,因為政府的建屋量已有變化,沒有對這個影響作更新預算並不合理。可是一個要注意的事項是,建屋目標即使是更新了,但每年的建屋數量卻不是即時便會更改,因為建屋要經過很長的過程,不是說說便馬上可以做到,當中要做很多前期工作,又要經過多重的諮詢和與持份者參與,多建房的財務影響在實際上不會馬上反映出來,從制訂財政預算的角度看,房委會要有詳細預算才可以得到相應的財政資源去進行其建屋目標,所以今年的財政預算主要是對應手上要進行的工作,新增工作的預算會在明年的預算中反映出來,所以今年的預算裏沒有將增建公營房屋的影響放進去,在預算制訂的角度看是合適的。縱使我們明白未來的建屋量會大增,在今年的預算案中還不是作出相應調整的時候。

第二個值得我們細看的課題,是公屋的營運,因為公屋營運連年虧損已是大眾所知,在房委會財政有壓力時,馬上便令人想到房委會應否加租,來使房委會財務上可以得以喘息。

公屋加租機制決定

然而,這種想法是以普通商業機構來看待房委會,正因為房委會要為低下階層提供公營房屋,在定義上並不是以收回成本為宗旨,所以公屋營運有赤字出現並非是不可以接受,更不是一件值得將之放大的事情。至於要加公屋租金來改善房委會財政狀況之說,更與事實不符,因為公屋租金調整是根據房屋條例來進行,機制是以公屋住戶的收入變化來作決定,兼且有百分之十的上限,公屋調整和房委會的財政狀況無關。筆者明白目前房委會的財政狀況惹人關注,而未來的建屋量更是一個對房委會財務壓力的來源,但房委會不會因此而向公屋租金打主意,在中短期內房委會還是有足夠的資源去完成其目標,至於在長遠方面,向外界尋求額外支持已幾可是必然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