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處長不檢 街頭煲煙亂過馬路

所為上行下效,消防處高層其身不正,下屬亦有樣學樣,去年更爆出二十八名消防員集體兼職事件,反映消防處漏洞處處。立法會議員直指,該處高層違規,應予以嚴懲。

議員促嚴懲違規

東方報業集團早前連番踢爆消防處高層的種種醜事,當中包括消防處副處長黎文軒知法犯法,把兩個相鄰單位外的走廊位置僭建鐵閘,打造私人地方;消防處處長陳楚鑫亦懶理形象,在街頭抽煙及亂過馬路;退休上任處長盧振雄更被指退休後,仍佔用消防總部處長管理樓層的會議預備室成「私家房」。

另外,消防處去年更被揭堪稱歷來最大規模的集體秘撈,涉事二十八名前線人員於一一至一二年,未經申請當兼職保安,廉署一度介入調查,當中五名未過試用期的消防員更被發出終止聘用通知書。

立法會議員陳偉業表示,如職級較高的消防人員違規,理應受到嚴懲,惟他擔心,調查消防人員在外兼職往往難以搜集足夠證據,「查到佢哋嗰時,都會話自己係幫朋友做,冇收人工,實情係私下收錢,但由於冇證冇據,喺舉證、處分嘅時候都特別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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