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刑滿求翻案 蔣麗莉三人敗訴

【本報訊】著名工業家蔣震的第四女兼上市公司太平洋興業前主席蔣麗莉,被指在○一至○二年與兩名公司男高層胡思聖和包國平,串謀繞過禁售期出售公司認股權和股份,三人在三年前於區院被裁定串謀詐騙等罪成立,蔣判囚三年半,胡、包分囚兩年和十七個月。三人現已服刑完畢,昨仍在終審法院申請終審上訴許可,要求撤銷定罪,但即時被法官駁回,令三人翻案無望,終極敗訴。終院的判決理據則稍後下達。

「感到悲憤無奈」

蔣麗莉昨由姊妹蔣麗芸和蔣麗萍陪同下親到終院旁聽,她知道翻案無望後,默默上車離開,但就透過代表向記者派發一份準備好的聲明,指她對判決「感到悲憤及無奈」,並表示「即使我已服刑完畢,我仍堅持上訴、再上訴,希望最終能還我清白。今天終審法院的判決讓我對香港司法的公平及公正徹底失望。」

案件編號:FAMC 20,21,23/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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