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家住半山麥當勞道並曾在麥當勞連鎖快餐店打過「風流工」的富家子,因獲家蔭毋須工作只靠收租維生,他聲稱為了離婚時「分少些」身家予妻子,接受兄長生意拍檔的建議,把自己名下七百萬元「假扮」投資到對方空殼公司,再逐少把款項收回,圖避過分身家。惟「絕世好橋」卻是「屎橋」,富家子發現對方只還過百多萬元後便無下文,認為受騙遂入稟追討餘款五百八十六萬元,案件昨於高院開審。
原告蔡智強(約四十一歲),被告胡啟光。原告指煩惱離婚事宜,經介紹下認識與兄長一同經營「小寶教育」的被告。被告建議原告將收租的單位賣掉,再把款項「假裝」投資到被告公司,圖分少些身家,被告則會按月還款。雖然若其前妻作出調查,亦可查到款項下落,但原告稱當時確信計劃可成功,遂賣掉單位「投資」七百萬元到被告的公司,期間他亦簽下一些不知名文件。
他續指,被告初期有還款,但至一一年八月無下文。其後,他查冊才得知,原來他「入股」後兩年,曾簽署文件以四千多元賤價把全數股份售予被告。不過被告一方質疑指,通曉投資的原告是「貨真價實」向被告投資,且有協議將約五百萬元作為投資,二百萬元則是借貸,原告否認。
案件編號:HCA 631/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