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津工時要求高 扶貧委會關注

【本報訊】扶貧委員會首次討論施政報告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細節,委員關注工時門檻過高,認為每月工時要達到二百零八小時才獲全額一千元津貼太苛刻,有委員建議降至每月一百九十小時;亦有意見認為,只計算一名成員工時不公平,建議整個家庭的收入和工時都計算。

倡家人合併計算工時

廿名街工代表在會前到政府總部請願,批評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工時要求太苛刻。扶貧會委員張國柱亦批評,政策雖鼓勵多勞多得,但地盤工等勞動力要求高的工種,不能長期工作,認為政策應有彈性及考慮特殊情況。他與另一委員馮檢基都認為,低收入家庭中有長期病患、長者和殘疾人士,都應與合資格兒童一樣,可獲發額外津貼。有委員會後指,發言委員普遍認為低收入家庭全職工時要求太長,每月工作一百四十四小時才獲半額津貼。對於當局建議只計算一名成員的工時,但收入則以全個家庭成員計算,委員都認為有欠公平,因低收入家庭多屬零散工,應一併計算其他成員的工時。

對於單身低收入人士不受惠此計劃,委員經過一小時熱烈討論後,仍然維持以有兒童的低收入在職家庭為援助對象。由於討論未取得共識,料會再開會繼續討論。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