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詞有理:自作孽不可活

天下本無事,庸人自擾之,《明報》換總編本是芝麻蒜皮的小事,沒想到有人不依不饒,偏要鬧得滿城風雨,而且遲遲不肯罷休。最好笑的是,有泛民政客聲稱事關新聞自由,總編人選不能由老闆決定,簡直是天下奇聞。

香港是資本主義社會,報紙全由私人經營,老闆無權決定總編人選,誰才有權?難道要由一人一票普選產生?如果說老闆換總編是干預編輯自主和新聞自由,那麼無聊政客隨便干預私人企業的人事變動,又該當何罪?這班政客開口自由,閉口民主,其實,即使被視為最自由最民主的美國,也從來沒有聽說報紙換總編要得到政客批准。

道不同不相為謀,報紙老闆大多有自己的觀點和立場,正如許多美國老牌大報一樣,有的支持民主黨,有的支持共和黨,這是很正常的。員工不認同老闆的觀點和立場,大可以另謀高就,何必賴死不走呢?又何必動不動就祭出編輯自主來嚇人呢?老實說,如果老闆處處受制於人,連人事變動也要先得到員工甚至政客同意,那也未免太窩囊了,這種報紙不要也罷。

正所謂,天作孽猶可恕,自作孽不可活。《明報》這張報紙一向陰陽怪氣,表面中立,其實不中也不立,如今不僅淪落到要自拆「公信第一」的招牌,而且鬧出連場風波,醜態百出,與其勉強辦下去,不如趁早收檔,一了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