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食業工會促訂標準工時 改善福利

【本報訊】飲食業近年頻呼缺人,工會卻指不少僱主會「加人工但減人手」,以較高薪酬聘請廚房或洗碗工等,但要求員工做兩更工作,日做十六小時,大部分員工因體力未能負荷而辭職,間接製造請人困難假象。工會又稱有僱主會要求僱員「假離職」,藉此中斷員工年資,令他們日後被解僱亦無法得到長期服務金,工會促請業界應改善現時的薪酬福利,優先吸引本地人,亦建議政府提供實習資助及做好「補充勞工計劃」的工作。

無休息日 日做16小時

工聯會飲食業職工總會主席郭宏興昨表示,近年僱主以最低工資作藉口,將部門工序合併,要求員工一身兼多職。工會曾接觸一名年過六十的洗碗女工,她原本月薪為九千元、每天工作十小時,後被僱主加薪一倍至一萬八千元,但需由早上七時工作至晚上十一時,更無休息日。「佢見咁高人工就應承,但好快做到腰傷同有皮膚問題,幾個月後頂唔順辭職」,郭續稱,有僱主會以散工制聘用員工,每天以現金支薪,毋須供強積金,又要求員工約滿後離職數月,期間以他人身份證出糧,令員工未能證明自己連續受聘,未來無法得到長期服務金等補償。

該會秘書長黃必文指,上述各種剝削僱員福利的手法均令人對飲食業卻步,他認為僱主不應單靠輸入外勞解決人手短缺,特別是中式食肆的特色應靠港人承傳,促請政府訂立標準工時,改善飲食業工作環境,提升行業形象,並檢討學徒制度,為餐廳提供津貼製造實習機會,更應做好把關工作,避免僱主輕易輸入外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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