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被指襲攝記 退休警甩罪

小學女教師林慧思街頭爆粗辱警,引發支持和反對林的陣營在旺角行人專用區集會,場面混亂,期間一名退休警長被指推跌參與集會的市民及《壹週刊》攝影記者而被捕,他否認三項普通襲擊罪,昨在觀塘法院經審訊後,裁判官考慮到案中存有疑點,最終裁定退休警長全部罪名不成立。辯方於審訊中盤問報稱遇襲的《壹週刊》記者時,問他是否聽見集會現場有廣播稱《蘋果日報》及《壹週刊》是「壞報紙、壞雜誌」,記者回答「不知道」。

被告楊志偉,五十八歲,為退休警長,他被控於去年八月四日在旺角西洋菜街近奶路臣街交界,襲擊會計師尹家聲及攝影記者羅國輝。被告昨被裁定無罪後笑逐顏開,離開時向記者笑說:「最好就以後唔好惹你哋喇!」

質疑有否表露記者身份

控方昨先傳召尹家聲作供,他表示,當時對於支持警方聲討林慧思的集會看不過眼,於是高舉雙手、拇指向下表達不滿,隨即有很多人圍住他指罵,突然他的衣服被人大力扯起,他幾乎跌地,事後他才知是被告拉扯。

羅國輝則供稱,當天他在場持攝錄機採訪,當拍攝被告時突遭被告用手拍打鏡頭,然後他被推落地。羅起身後,又遭其他人逼到店舖閘門,他感到被告用手推按他胸口,把他再推倒地上,認為被告「推我有惡意」。羅接受辯方盤問時同意,他遭被告推跌的一刻,其身後也有人拉跌他。辯方問羅採訪時有否掛上記者證表明身份,以及是否聽見集會上有人廣播《蘋果日報》及《壹週刊》是「壞報紙、壞雜誌」,羅均答「不知道」。

被告自辯時解釋,他到場只為跟退休警司劉達強敍舊及聲援,他看到尹遭人群圍住,遂把尹扯開免生危險。被告亦聲稱不知羅是記者,羅突然貼近他拍攝,他下意識地推開鏡頭。被告稱曾伸手欲扶穩羅,但對方已失平衡跌倒。

被告動作或是避免混亂

主任裁判官練錦鴻裁決時指,尹當時作出挑釁動作,容易引起政見不同者不滿,故不排除被告拉扯尹,只是避免混亂惡化;又指被告確曾拍打羅的攝錄機,但因現場混亂,被告所為可能是制止羅跌向自己身上。至於被告涉在閘前推跌羅,練指被告解釋牽強,但因控方未能證實他有襲擊意圖,故裁定三罪皆不成立。

案件編號:KTCC 5602/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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