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梁振英把房屋問題視作重中之重,因此在其新一份的施政報告之中,採納長遠房屋策略督導委員會提出的十年建屋目標,包括增加港島南及新界多區的發展密度兩成,並且重建有四十七年歷史的「平民豪宅」華富邨,放寬該區的發展限制,合共增加超過一萬個公營房屋單位。預計未來十年,地少人多的香港有四十九萬個住宅單位應市,以期兌現「市民一定有得住」的承諾。
姑勿論增加發展密度會否導致市民的生活質素下降,畢竟屏風樓的存在始終是大殺風景的,然而覓地建樓的大方向肯定沒錯,誰也不想淪為苦無立錐之地的蝸居一族。與此同時,香港其實還有很多浪費了空間,要是好好利用,不失為紓解民困的方法之一。浪費了空間在哪裏呢?正是閒置日久無人問津的公屋凶宅。
輪候公屋的人數已然突破二十三萬大關,可是不少公屋單位的編配始終找不到用家。根據房屋署數據顯示,截至去年三月底有一千七百多個公屋單位閒置,當中編配十次以上仍然無法出租的單位接近一百個,有一個單位甚至曾經編配五十次以上。署方解釋,相關單位大部分位置欠佳,部分發生過不愉快事件。
依我之見,若要成功租出凶宅,不妨推出優惠政策,譬如說凶宅永久免租,如果免租仍然找不到用家,索性由房屋署代交電費水費好了。一千七百多個公屋單位閒置不是小數目啊,優惠政策可收地盡其用之效。
免租住凶宅的吸引力,對於窮人而言應該強過露宿街頭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