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改建轉售 牌照屋無王管

粉嶺老圍有小石屋荒廢多年,竟被人佔據改建甚至放售。有關石屋俗稱「牌照屋」,受政府土地牌照規管,只能承繼,不可轉手,亦不能改建。村民自發現問題後已即時向地政總署投訴,事件擾攘近一年,當局始出手撤銷牌照,及後又因發現石屋同時擁有寮屋編號,須重返調查階段。立法會議員批評部門執法緩慢兼記錄混亂,助長違規情況。

村民鄧先生指涉事石屋原屬其親戚所有,屋主於十多年前過身後,子女亦陸續移居海外,石屋即荒廢至今。鄧於前年發現有人透過地產代理放售石屋,去年年中更有自稱買家遷入並大肆僭建,除於屋前加建圍牆外,亦在屋後及二樓擴建房間。

住客遷入 地署仍未有行動

「明明呢啲牌照屋唔可以轉手同改建,有人無喇喇入嚟霸咗間屋,但係地政總署仲要人踢一踢先郁一郁!」鄧擔心外人遷入後會影響治安,遂向地政總署投訴,可惜直至改建工程完工、住客遷入,政府部門仍未有實際行動。

地政總署發言人證實,當局於前年十一月接獲投訴,並曾多次派員視察,均未能接觸政府土地牌照屋的佔用人。直至去年八月才接獲牌照持有人的親屬聯絡,了解情況後發現牌照屋不符合牌照規定,遂於去年十一月撤銷牌照。然而,當局及後發現有關建築物同時附有寮屋編號。發言人說,「牌照屋」同時擁有寮屋編號的情況並不尋常,已聯絡寮屋管制辦事處,以考慮採取進一步行動。

記錄混亂 同時擁寮屋編號

地產代理專業協會前會長關樂平指出,「牌照屋」在七十年代前非常普遍,「牌照」由當時的理民府發出,准許農民於農地上搭建小屋作住宅、儲物或畜舍用途。由於有見八十年代非法搭建的山邊木屋繁多,房屋署轄下俗稱「寮仔部」的寮屋管制組遂為木屋作全面登記,成為今日的「已登記寮屋」。

「八十年代嗰時寮仔部見邊度有屋、而個款似寮屋嘅,都會畀個號碼佢登記。」關解釋,有關石屋擁有「雙重身份」不足為奇,但不論「牌照屋」或寮屋,兩者均屬臨時性質,擁有人沒有業權,亦不得隨意重建或改建,「牌照屋」亦不得轉售,認為當局在事件中有權就建築物違規改建而進行清拆。

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委員范國威直斥地政總署執法緩慢,而且檔案記錄不完整。范促當局作出檢討,找出問題所在以改善工作效率。

記者:林松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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