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宇署取締僭建物不力,令市民居不安寧。居於大角咀的李先生發現,洋松街有舊樓平台僭建上蓋,屋宇署卻一直未有跟進。李先生批評:「明明係僭建,點解政府都唔理?」
屋宇署發言人證實,有關平台建有若干僭建物,已於○六年向業主發出警告通知,並將資料送交土地註冊處登記(俗稱釘契),警告通知只會在業主清拆僭建物後方予注銷。自一一年四月起,該署已擴大優先取締僭建物範圍,將樓宇平台僭建物包括在內,並按序向有關僭建物擁有人發出清拆令,現已發信予有關人士,勸喻盡早自行清拆。
「發現咗咁多年都係冇拆到,話屋宇署嘅執法力度真係幾咁差!」李先生認為,屋宇署不僅應擴大優先取締僭建物範圍,同時亦應檢討目前對違規情況的執法程序及罰則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