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刀集:先有支持 再有當選

政改諮詢其中一個爭拗點,是篩選如何定義。有說有選舉就有篩選,就算公民提名,提名此不提名彼已是篩,投票時投誰不投誰也是篩。選舉就是一個過濾程序,的確有篩選意思;因此現時的所謂篩選,重點不在於如何篩,而是只有一小撮人有篩的權利;說到底,西方標準的普選除了投票權,就連提名權也同樣要求人人平等,意義不是不能篩,而是要篩便大家都有權篩。

以小圈子定義,篩選便不是今天發生,原來的選委會也只有千二人,選特首向來已有篩選,但近兩屆再怎麼篩,最後提名卻始終篩不走一名泛民候選人,像○八年的梁家傑,一二年的何俊仁。因此,將來的提名程序,很有可能一分為二,把原來的提名方式定為初步提名,然後再由提名委員進行一次投票,以確定最終候選名單,形式上便成了篩選再篩選,無疑會把僅餘的一個泛民名額篩走。

特區過去幾任特首,施政成效不彰,主因被認為是欠缺認受性。現在政府的如意算盤,是篩選出三兩個阿爺可接受的候選人,即是先由小圈子選出,再由大圈子認受,理論上既可掌握特首由指定人選出任,又可增強特首認受性。但如此一來,過程便忽略人人平等的普選意義,未必能讓支持者最多的人當選;一旦加入篩選,當選者便不保證有最多支持者。回歸後的特首,無可避免都是當選了,再來期望民間支持;說法便是希望特區市民支持特首依法施政。

普選是先有支持者再有當選人;先篩選再普選,卻仍然是先當選再找支持者,隨時排除支持者最多的人當選,始終是捨本逐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