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建屋先建職位 房署架構也僭建

所謂僭建,即係喺原定嘅建築間隔之上或之下額外增加可用空間,間隔之上僭建通常係天台多咗一間玻璃屋,間隔之下僭建嘅經典例子就係前政務司司長唐英年一個唔覺意「掘深咗」,忽然之間多咗一個豪華到極嘅隱蔽行宮。至於人體僭建咯喎,最常見嘅係女人胸前多咗幾両肉。大家有冇諗過,其實政府架構都可以僭建?

政府架構之中,有一個叫做房屋署嘅物體,佢哋話喎,為咗應付增建公營房屋單位,建議加開三個首長級職位,一個常額總建築師,一個常額總結構工程師,一個常額總工程師,以及一百三十個非首長級公務員。加開職位嘅理由係乜呢?佢哋就話嘞,施政報告宣布由二○一八至一九年度起,公共租住房屋每年平均建屋量由一萬五千個增至二萬個,籌建時間亦縮短至五年,常額總建築師同常額總結構工程師應付公營房屋新建屋量,常額總工程師負責管理同推行基本工程儲備基金,以及房屋相關嘅基建項目,三個首長級職位每年開支總額約六百多萬元。

首長級職位即係高官啦,有高官自然有下屬,所以房屋署打算開設一百三十個非首長級公務員職位,目標同樣係應付新公營房屋建屋量,每年平均員工開支總額大約係一億零二百多萬元。

講到呢度,大家係咪已經明白何謂政府架構僭建呢?冇錯嘞,房署嘅做法就好比女人隆胸,隆到有幾大得幾大,話之你有用定冇用。房屋署開設職位嘅建議尋日喺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討論,好衰唔衰,雖有質疑聲音,最終卻通過動議,將會交由立法會財務委員會轄下嘅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審理。

房屋署成功爭取僭建,究竟係署長栢志高夠牙力吖,定係尊貴議員容易受騙呢?表面上增設職位係「為咗應付增建公營房屋單位」,講得幾咁冠冕堂皇,但係實際上有好大嘅誤導成分。大家應該記得,前特首曾蔭權爵士任內其中兩項禍港殃民嘅政策係停建居屋以及減建公屋,搞到孑然一身嘅小市民上樓無期。之前減建,家陣增建,一來一回打個和,房屋署嘅工作量只不過回復舊觀啫,開設咁多個職位係咪呃鬼食豆腐呀?

所以話啫,做議員唔使聰明,做官員唔使勤力,傻下傻下又一日,混下混下又一Day。不過話分兩頭,未建屋先建職位都算嘞,功夫茶誠心懇求房屋署,真真正正落實興建公屋單位嘅計劃。你知啦,蝸居一族好鬼死慘,上樓無望隨時要瞓街,三個僭建而來嘅首長級高官每年出糧六百萬,點都要交出成績,否則未免太無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