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語廣播:香港電台不應「大花筒」

香港電台要建新大樓,向立法會申請撥款六十億五千多萬元,較四年前原計劃的十六億元超過四十四億,幾近三倍,比添馬艦新政府總部和立法會組群還要高出五億元,碰釘是意料中事。

香港電台現址已有四十多年歷史,不敷應用,要建新樓,無可厚非。但要豪花納稅人逾六十億元,筆者認為可以用「荒謬」來形容。據稱六十億元的預算除了大樓外形設計「獨特」,以及內外所有設施配套全都要求「一流」之外,部分新置的通訊器材和設備等亦要「打孖上」,理由是電台和電視部要獨立運作,分開使用。人們不禁要問:真是有此必要嗎?

作為公營機構,用的都是公帑,故一切都應以實用為主,沒必要搞甚麼「形象工程」,更不需要弄個「地標式」建築。港台如此「大花筒」,如何對得起全港的納稅人?有所謂「一闊三大」,港台新大樓若這樣高身價,將來的維修、保養和營運費用,亦必然「水漲船高」,屆時花的又是納稅人的錢。

筆者並非反對香港要有「地標式」建築物,反而覺得那是可以代表一個城市形象和現代化的程度,但認為這類的「地標式」建築物,由私人或企業來建造更加適合,例如滙豐銀行大廈、中銀大廈、合和中心、國金二期和環貿廣場等,都是成功的典範。

至於公營部門,還是應慳則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