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護老院男職員負責照顧患思覺失調及腦退化症的七十二歲男院友,在協助剛洗澡完的院友穿回保護衣時,因對方表現不合作,男職員憤而用手拍打院友背部三下及後腦十二下,過程被同事目睹,院舍主管得悉事件後報警。被告昨於荃灣法院承認普通襲擊罪,獲准保釋至一月廿日待索取背景報告始判刑。
五十二歲被告劉志明被控在去年十一月廿三日早上八時多,在葵涌的華豐護老中心襲擊吳姓男事主。辯方求情指,被告單身,沒有家人,入職護老院僅半年,現正領取低收入綜援。被告因一時衝動才犯案,加上事主傷勢輕微,望獲輕判。
案件編號:TWCC 44/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