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資委嚴管國企出售資產

【本報訊】對於中移動通信集團將啟動內部程序,調查子公司中移動香港與香港電視網絡(港視)的交易,本報昨向國資委就交易是否符合有關方面的規定、又是否令交易有機會被取消一事進行查詢,但直至截稿前仍未見回覆。

確保不會出現流失

復旦大學經濟學教授兼中國經濟研究中心主任張軍指出,就國有資產轉移或出售,中央方面一向有非常嚴格的條例和要求,包括需獲得國資委及發改委批准等,以確保國有資產不會出現流失情況。

全國政協常委劉漢銓表示,國有企業進行資產買賣,並非事無大小都要先申請國資委批准,但若涉及金額大或者屬於特定敏感資產,就必須事先申請。

○八年頒布的《企業國有資產法》列明,重要的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國有資本控股公司,若進行合併、分拆、解散、申請破產等,均屬於需由內地政府批准的重大事項。

而轉讓部分國有資產致使國家對該企業不再擁有控股地位,亦需報請內地有關方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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