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牌賓館或環境證據入罪

【本報訊】北角五洲大廈三級火釀成多人受傷,民政事務局被批評取締無牌賓館不力,局長曾德成回應指當局早已考慮檢討規管旅館業法例,更首次建議以環境證據入罪,如考慮無牌賓館在網上招客是否可成入罪證據;批准執法人員強行進入懷疑無牌旅館搜查及禁止已定罪的無牌旅館繼續接待旅客等,業界認為建議值得考慮,但指現時對無牌賓館的罰則太輕,牌照局亦因人手不足難以執行嚴厲打擊,建議當局加重刑罰以增阻嚇力。

曾德成昨日在網誌透露,五洲大廈火警發生後,社會對在大廈裏開設賓館問題有不少議論。雖然牌照事務處一直致力取締無牌旅館,包括以放蛇等方式搜證,而一○年至去年該處就無牌賓館的巡查、檢控和定罪個案亦增加了三倍,但因取證困難,成功檢控個案仍佔較小比例,加上即使定罪,法庭一般只判罰款數千元,近年最高亦只是監禁三個月,以致過去時有重犯情況。

研網上招客作罪證

為更有效取締無牌旅館,當局正考慮檢討現行條例,看是否憑環境證據入罪,如有人在網上以無牌賓館名義招攬住客,是否已構成罪證;執法人員能否獲得授權下,對懷疑無牌旅館強行入屋搜查;對於已被法庭定罪的無牌旅館,是否可發出禁制令禁止它們接待旅客等,但這些問題均涉及法律理念。

近日有意見認為港府應收緊發牌程序,但曾德成指根據《旅館業條例》,旅館業監督如果要拒絕旅館牌照申請,只可以基於樓宇結構安全、消防安全、衞生配置和旅館管理等原因,當局不能以其他理由拒發牌,酌情空間有限,因此作有關決定前須廣泛聽取意見及評估對整個旅館業的影響。

香港旅遊業賓館聯會主席劉功成認為建議可考慮,但問題根源是牌照處人手不足形成取證困難,罰則太輕欠阻嚇力,認為應收緊法例,如發現有持牌賓館以「影子賓館」接待旅客,涉事持牌賓館亦應一併取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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