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法赴台而又拒絕離港的內地旅行團逾百人,經過連日擾攘,最終全部人均接受了內地組團旅行社五千元賠償和安排機票返回東北。
據了解,此團成員都是在長春購買保健產品,再加二千餘至四千餘元人民幣費用,便可參加這個香港台灣九日遊。如此低廉的團費,甚麼性質,大家心知肚明。今次事件,反映出內地於十一黃金周開始實施《旅遊法》後,過了僅短短兩個多月,那些被禁的超低價旅行團和強迫購物團開始變相「復萌」,國家旅遊局及有關執法部門有責任繼續徹查、追究和嚴懲違法旅行社,勿讓《旅遊法》變成虛設。
港方處理今次的旅遊糾紛明顯較以往成熟,當事件曝光後,旅遊業議會掌握情況後,即透過傳媒澄清,指出負責跟進台灣簽證程序的是內地的組團方,香港只負責落地接待,並已將個案轉介國家及深圳旅遊局跟進。這做法,一來讓公眾知道主要責任不在港方,二來亦令擾攘的團員沒有向港方「撒賴」的藉口。
果然,有個別團員一開口就索償五萬元人民幣,形同勒索,不僅令人反感,亦可能會激化兩地矛盾。
這次港方採取耐心解釋和堅持原則的態度,讓那些過分要求者最後知難而退,處理得當,值得一讚。但作為經驗教訓,奉勸本地旅行社今後也應先確定所有簽證均沒問題,才好接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