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四十歲「童顏」女子為求更容易「搵好工」,在應徵茶餐廳侍應時,竟「報細數」訛稱自己年僅廿六歲,更在入境處到茶餐廳突擊檢查黑工時,出示一份竄改過報細了十四年的身份證影印本,惟最終被識穿拘捕。她早前於東區法院承認一項使用虛假文書副本罪,昨被判一百二十小時社會服務令。被告聞判反應平靜,但離庭時小心翼翼用圍巾遮擋上半身,恐防自己「童顏」曝光。
被告劉桂晶,一九七二年出生,現已四十一歲。她承認於今年十一月七日(當時她仍是四十歲),在灣仔新德興茶餐廳內使用虛假文書副本,即一張她的身份證影印本,但出生年份則被改為一九八六年。
個子嬌小、身高約五呎的被告昨日出庭的打扮與上月尾應訊時相若,也是身穿牛仔褲,束起頭髮,打扮青春,她在庭上表現平靜,聞判並無特別反應。惟離庭時,被告為逃避記者追訪和拍攝,用圍巾遮擋上半身,並由女友人陪同離開,期間沒有回應記者提問。
裁判官早前明言被告的個案雖與一般黑工情況不同,但更改身份證資料屬嚴重罪行,不排除判監;但裁判官昨參考過其感化官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後,決定給她一次機會,判她社會服務令。
案情指事發當日入境處連同勞工處進行打擊黑工行動,到被告工作的茶餐廳突擊檢查。被告向調查人員出示其身份證影印本,但對方一查發現她的出生年份不符,即時拘捕她,被告在警誡下承認將自己身份證影印,再在影印本上更改出生年份。辯方早前求情稱被告因要獨力供養年逾七旬母親,故此十分緊張找工作。
案件編號:ESCC 4060/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