彈指春秋:冬至寓意復活

過了冬至,又到聖誕,然後新年,喜慶節日的濃烈氣氛一浪接一浪,比較遺憾的是禽流感兵臨城下,老百姓無不聞雞色變,過節吃飯難免要「走雞」。

有些人總是一頭霧水,冬至明明是中國農曆的二十四節氣之一,為甚麼每年總是出現於陽曆的十二月二十二日(有時是二十一日)?大家只要搞懂一個道理即可,中國農曆其實是一套「陰陽曆」,既以月亮為依歸,亦以太陽為準繩,二十四節氣正是觀察太陽所得的結果,方便農事耕作去也。同時由於以太陽為準繩,所以中國有冬至,洋人也有Winter Soltice,兩者說的是同一件事。

冬至是北半球日照最短、黑夜最長的一天,過了這一天,日照變得愈來愈長,直至六月二十一日(有時是二十日)的夏至。日照變得愈來愈長有甚麼特殊的意義沒有?當中的意義乃在於,整個冰天雪地的世界彷彿從死寂的嚴冬復活過來那樣,日照變長帶來希望。

大家也許不知道,十二月二十五日聖誕節並不是耶穌的生日,這一天只是早期的天主教會反覆思量的人為抉擇。為甚麼要選這一天呢?原因是接近冬至,而冬至寓意復活,恰好跟死後第三天復活的耶穌身份匹配。

說了這些,無非為大家提供一個思考空間,人生在世往往事與願違,若然來到了死蔭幽谷,不妨告訴自己,當黑夜最長的時候,日照將會愈來愈多,否極自必泰來。

香港人經歷過不少死寂的嚴冬,捱得過冬至的話,復活的希望永遠在未來的光輝歲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