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處早前爆出前線人員集體秘撈醜聞,除五名仍在試用期的消防員被「炒魷」外,據知餘下廿三名秘撈前線人員的紀律聆訊亦在近日完成,全部僅受「譴責」,料五年內將不獲晉升,是消防處歷來最大規模的集體紀律處分。今次廿三人遭譴責,處罰相對被「炒魷」五人為輕,消防處內部有人認為「同罪」卻處分不一,有欠公義,但亦有人指「被炒」五人始終未過試用期,故無可厚非。消防處則回應指不評論個案。
廿八名消防人員早前被揭發於一一至一二年間,一次或多次未經申請在大型展覽兼職保安員,據知廉政公署一度介入調查,雖然最終證實不涉刑事成分,但把事件轉介公務員事務局及消防處定奪。其中五名「見習」消防員於今年三月收到部門發出「擬終止聘用通知書」,並在五月正式被解僱。
餘下廿三名涉嫌秘撈人員,包括廿一名消防員佐級人員(消防員至總隊目級)及兩名救護員則一直「候審」。消息指,今年八月起消防處指派一名區長及一名助理區長對他們分別展開紀律聆訊,至本月初全部紀律聆訊完成,各人一致被處以譴責的紀律處分,有關處分為永久紀錄,而據知人員若要晉升,一般需過去五年紀律良好,故料他們五年內將不獲擢升。
今次事件引起消防處內部熱烈討論,有指廿八人「罪名」相同,但五名未過試用期的消防員罕有地被處以革職「極刑」,相對而言其他正式入職人員的處分則輕得多,猶如「輕輕打吓手板」,令人感到「好唔公平、好冇公義」;但亦有意見指被革職五人始終是見習身份,試用期間行為不檢,若獲正式聘用或會惹爭議。據悉,有被革職者曾投考其他紀律部隊但不成功,部分現靠打散工維生。
消防處發言人指不會評論個別個案,但指部門向來嚴格遵照政府政策及規定,處理所有屬員違紀個案,試用期是為觀察見習人員是否適合在有關職系繼續受聘,如個別人員表現或品行明顯欠佳,須按規定考慮按聘用合約條款終止聘用,不屬懲處,亦無不公。
記者盧怡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