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擬強制規定兒童乘客無論在私家車前座和後座均須佩戴兒童安全帶,並就落實新例提出四個有關兒童年齡和身高規限方案,諮詢意見,違例司機將被罰款二千元,估計最多有近十萬個家庭受影響。
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昨討論相關事宜,有議員指消委會早前調查發現,市面部分兒童安全椅撞擊防禦力差,要求政府就安全椅訂明安全規格。運輸署指安全椅若符合歐美國際標準會貼上標籤,家長可作參考。
現時法例只要求三歲以下兒童在私家車前座須使用兒童安全帶,政府建議將規定擴展至私家車後座,並提出四個方案,規限須使用兒童安全帶裝置兒童的年齡及身高,各方案的年齡門檻由八至十一歲不等,身高門檻則介乎一點三五至一點五米。
運輸及房屋局副局長邱誠武指,相關規定與海外做法一致。議員普遍支持建議,並要求把兒童佩戴安全帶的規定擴展至保母車,但擔心執法會有困難。邱誠武回應稱,對執法部門有信心,又警方有需要時可量度兒童身高及要求出示年齡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