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市建局提前收購 啟明街業主有救

本港危樓問題大爆發?屋宇署昨採取近年最大規模的清拆危樓執法行動,一次過發出四張拆卸令,着令土瓜灣啟明街45、47、49及51號四幢舊樓的業主要在九個月內拆樓;市區重建局隨即出手,宣布提前重建啟明街項目。目前全港五十年樓齡或以上的樓宇有五千幢,有工程師指出,建於五十年代、樓高三至六層,有懸臂式露台的舊樓均屬高危,應優先檢驗。

屋宇署表示,完成啟明街四幢相連舊樓的樓宇結構狀況評估後,認為需要將四幢舊樓全部拆卸,但因四幢樓宇沒有即時危險,而且啟明街51號亦已完成必要的保護工程,考慮到居民需時籌備拆卸工程,因此,拆卸令容許業主在九個月內展開工程,並於展開後六個月內完成,即現時已遷出51號的居民,以及其餘居民及商戶,仍可繼續在樓宇居住及營業,歡度聖誕及新年。啟明街51號因封閉令而須遷出的卅二戶居民,現時仍有十七戶居於房屋署位於石籬的臨時住所。

考慮拆卸對居民影響

對於啟明街鄰近舊樓不少採用相類設計,屋宇署表示,早前已一併巡視啟明街21至43號樓宇,發現結構狀況正常。

市建局行政總監譚小瑩表示,啟明街41至51號業主申請了第三輪需求主導先導計劃,原定下個財政年度展開,但考慮到屋宇署發出拆卸令,未來幾個月業主處境十分艱難,故提前啟動啟明街項目,重建41至51號全部六幢唐樓。

譚小瑩說,兩個月後會向業主出價收購,每個地段有八成業權接受,便可以落實重建。她透露,啟明街業主申請需求主導時,每個地段已有逾八成業權的業主簽名。

譚小瑩表示,收購價按一貫做法,以同區七年樓齡的樓價計算,市建局不會扣起拆樓的費用,但屋宇署為啟明街51號進行的鞏固工程及勘測費用,市建局不會負責。

對於市建局入場,會否造成壞先例,變相鼓勵業主不去維修樓宇;譚小瑩認為不會,因為拆卸令不常見,而申請需求主導的樓宇,若業主收到命令刻意不維修,市建局是知道的。

項目預計動用六億元

市建局預計要動用六億元推展啟明街項目,提供七十二個中小型單位、三百平方米商業樓面及四百五十平方米政府、機構及社區設施樓面。

目前全港有一萬九千幢舊樓樓齡達卅年或以上,當中五千幢樓齡達五十年或以上。結構工程師黃澤恩指出,從北角馬寶道塌露台、馬頭圍道塌樓及今次危樓事件可見,五十年代興建的樓宇,若附有懸臂式露台,均屬高危樓宇,應優先納入強制驗樓。

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主席王國興說,失修舊樓林立,已達危機邊緣,自馬頭圍道塌樓事件後,屋宇署曾承諾巡查全港舊樓,但至今未向立法會交代巡查結果,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將於明年一月六日加插議程,討論今次事件,他亦會要求屋宇署交代巡查結果。

圖/文:靜態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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