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女子冒名校教師呃錢緩刑

【本報訊】曾於蘇浙小學任教的女教師,於去年三月至八月,在入職該小學前,訛稱曾在長沙灣天主教英文中學等名校任教,獲六名家長聘用她為子女私人補習,補習後更臨時坐地起價。她為其中一名學生補習三個半小時後,向其家長收費一萬五千多元,六名家長為平息事件而共多付了約一萬元。她早前承認六項欺詐罪,昨日在屯門法院被判監禁十二個星期,但緩刑兩年。女被告劉靜兒(三十歲)透過律師求情稱,已經償還多收費用給家長,她在小學的崗位現時雖被人取代,但仍希望日後可以重回崗位。裁判官勸她珍惜機會,對社會作出貢獻,被告則連聲多謝。

案件編號:TMCC3606/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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