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終審法院裁定申領綜援的七年居港限制違憲後,公屋編配的居港限制亦將受到衝擊。一名來港五年的婦人,昨到法律援助署申請法援,就房屋署要求半數家庭成員需居港滿七年才獲編配公屋的規定提出司法覆核,協助她的「基本法第35條關注組」召集人符偉樂表示,本港已回歸中國,內地人來港定居屬省籍遷移,故不應為居港年期設限。估計現約有六千至八千戶因居港限制被凍結的公屋申請,學者指如政府將該類申請「解凍」,將對正輪候上樓的人士及房屋的供應帶來極大影響。
法援申請人夏女士○三年與港人丈夫結婚,○九年獲批單程證來港,去年因家暴攜同四歲女兒離家出走,今年七月正式與夫離婚,並獲酌情批出綜援,她與女兒一直居於深水埗約百呎套房。據符偉樂稱,夏的居住環境惡劣,礙於她居港未滿七年,心知未能獲即時編配公屋,故未有提出申請。
但符認為,根據終院就綜援居港限制作出的裁決,公屋政策的七年居港限制亦屬違憲,加上本港已回歸中國,夏來港只是省籍遷移而非移民,故不應設七年之限。他透露現每月均接獲一、兩宗類似個案,目前公屋輪候時間長達四至五年,將新來港人士加入輪候之列,「都係再排得耐少少啫,用七年區分根本冇意義」。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指,市民有權提出法律程序建議,但強調終院裁決只針對綜援,與公屋制度是兩碼子事。至於新來港人士向社署提出的綜援申請,在終院裁決後應聲急升,單前日社署便接獲一百廿九宗相關申請,較裁決當天的卅一宗大幅飆升逾四倍,張建宗相信,裁決會對前線員工的工作量構成壓力,政府會密切留意申請趨勢,為員工提供支援,以及詳細研究裁決對福利措施的影響。
有組織估計,現時約有六千至八千戶因居港限制而被凍結的公屋申請。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指,公屋政策是以香港九七年前港人所享有的福利為標準,若政策非有重大調整,不認為會受影響。理工大學社會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鍾劍華指,本港一年只有萬多個新公屋單位供應,如被凍結的公屋申請有五千戶,或已相等於未來一、兩年的供應量,相信「解凍」帶來的影響相當大。
房署發言人指,按現行政策,公屋輪候冊的合資格申請人在公屋申請到達編配次序時,其一半家庭人數居港滿七年,便可獲編配公屋。該署就終院針對綜援作出的判決,正仔細研究判詞,看是否對公屋編配政策有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