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夫婦名錶求名校 被告斥過橋抽板

同任職法律界的夫婦前年向一名男商人提供三隻勞力士手錶,換取對方替兩人的兒子取得拔萃男書院附屬小學的推薦信,惟兒子最終叩門成功入讀首選的喇沙小學,夫婦倆因男商人無兌現承諾退回全數買錶款項而報警,男商人否認兩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的控罪,案件昨在觀塘法院續審。辯方盤問女事主時指,該三隻名錶是她和丈夫送贈被告的禮物,藉此「拉關係」讓兒子入讀心儀小學,但事後卻無賴地過橋抽板誣告被告,更到被告友人女兒就讀的學校作出騷擾等,女事主堅稱絕無其事,案件下周二再續。

報稱科技公司東主的被告林樹圻(五十歲),否認於前年六月及七月,先後兩次以欺騙手段,即訛稱會將葉姓男事主所購買的三隻總值港幣二十一萬九千元的勞力士手錶,交予拔萃男書院舊生會拍賣,以換取舊生會替葉的兒子撰寫推薦信。

辯方大律師昨指事主夫婦主動提出要送名錶予被告「打關係」及「開後門」,反而是被告表明「直接送禮唔係咁好,不如你當送畀我嘞」,惟事主夫婦竟在兒子成功入讀喇沙小學後反悔討回錶款,被告曾多次斥二人行為無賴、輸打贏要、過橋抽板及反口覆舌等;辯方並指女事主為了追款,多次到被告女性友人的女兒所就讀的學校「唱衰」被告,涉事女性友人因此曾報警求助。

圖息事寧人 發空白支票

辯方續稱,被告是因息事寧人,不想事主再騷擾其女友人才「發晦氣掉張空白支票出嚟」,被告亦曾在去年四月發短訊予女事主,着事主「唔好用報警嚟威脅我,你老公係律師,報警後睇吓邊個家庭損失大啲,我亦根本無做錯任何事。」辯方重申被告從無提過任何拍賣會或可取得男拔萃小學的推薦信,三隻名錶根本是夫婦二人自願給予被告的報酬,女事主則反駁指上述內容無稽,全屬被告虛構。

女事主作供後在庭外接受訪問,直指事件令一家備受困擾,惟為免有家長陷入相同騙局,她無悔報警拘捕被告,她強調兒子得以入讀心儀的喇沙小學,全靠與丈夫及兒子連續三星期每朝六時便到校門口等校長,終以誠意感動校長收取其子的履歷,隨即更獲面試機會及取得學位,女事主最擔心傳媒報道後其子會遭誤會以不正當手段入學,故最希望保護兒子身份。

案件編號:KTCC 4887/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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