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隻勞力士 博入新小拔

任職法律界的夫婦望子成龍,前年得悉兒子未能在派位階段入讀心儀的喇沙小學,即四出尋求叩門機會,後經舊鄰居介紹,認識一名據稱其子正讀喇沙小學的男商人,男商人反游說夫婦叩門「機會大啲」的拔萃男書院附屬小學(下稱「新小拔」),更建議他們購買三隻總值近廿四萬元的勞力士錶,讓他交予拔萃男書院(下稱「男拔」)舊生會拍賣以換取兒子的推薦信,並稱拍賣後會原銀奉還,惟最終不了了之,夫婦去年報警將商人拘捕,他否認兩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案件昨在觀塘法院開審。

原求喇沙 被告反倡新小拔

現職法律顧問的葉姓男事主與任法律助理的妻子,育有一對現年分別十二歲及九歲的子女,幼子於前年六月四日小一派位後未能入讀心儀小學,事主夫婦想起以前女鄰居的男性密友、即被告林樹圻(五十歲,科技公司東主)的兒子就讀喇沙小學,葉妻遂主動致電詢問被告可否替其子遞交叩門信及履歷等資料,雙方後來相約見面交收,被告指喇沙小學「啲位唔夠分,無乜機會」,反而因他認識男拔舊生「有把握啲」,建議事主夫婦「買多個保險」向新小拔叩門。

被告續指,男拔舊生會每年均會舉行拍賣會為一名已退休校長籌生活費,他建議事主夫婦提供名錶作拍賣之用,以換取舊生替其子撰寫推薦信,增加入學機會。男事主遂在同年六月十一日及七月十六日,與被告一同往被告相熟的錶行,買了三隻總值廿三萬九千五百元的勞力士錶,經折扣後實付廿一萬九千元。被告表示拍賣會將在九月舉行,完成後事主可取回實付款項。

叩門成功 促回水21.9萬

惟事主的兒子同年八月已獲喇沙小學的面試機會並取得學位,被告一直不知情,仍向事主夫婦聲稱「兩間都做緊嘢,應該好快有得面試」。葉妻昨日作供時直言「可向神發誓(I swear to God)」,當時已肯定其子獲得學位絕非被告功勞,故夫婦從十月起向被告追討錶款,被告最初以需時安排為由拖延,後指該男拔舊生因被他所累「炒燶股」而不好意思向對方追債,至年底時,被告終承諾會「揹起條數」,並將一張只簽了名的支票交男事主作保證。

還十萬拖餘款 涉欺詐被控

至去年一月,被告仍以資金周轉不靈、身在內地等原因而遲遲未還款,雙方在同月廿九日終再見面,被告在早前交予男事主的支票上填上廿一萬九千元的金額,但日期則填上二月廿九日,葉妻在三月五日持支票往銀行兌換時遭彈票,翌日致電向被告質問,被告即日將現金十萬元轉帳到男事主的戶口,但餘款至今未付,事主夫婦去年五月到黃大仙警署報案,起初警方亦認為案件「無刑事成分」,但最終成案並在今年九月拘捕被告,審訊今續。

案件編號:KTCC 4887/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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