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跛榮」洗黑錢判囚五年 妻緩刑

【本報訊】身為屯門鄉事委員會委員的楊小坑村代表、在江湖上綽號「跛榮」的沈建榮,夥同妻子黎綺琴於○六至一一年逾五年間洗黑錢一千二百多萬元,案件昨日在區域法院判刑。法官指沈與一名律師在案中涉嫌串謀向土地註冊處提交涉虛假交易的樓契,手法及情節嚴重,而且案件涉及誇境元素,犯案時間不短,因此判沈建榮入獄五年。至於黎綺琴,法官指她角色被動,受丈夫過分影響才犯案,故判她監禁二十個月但緩刑卅個月。法官特別要求控方跟進該律師涉及串謀詐騙的行為。

五十一歲的被告沈建榮,早前被裁定三項洗黑錢罪成,四十九歲的女被告黎綺琴則被裁定一項罪成。黎昨在庭上聞悉丈夫被判囚後當場哭泣,情緒激動,離開犯人欄時需親友攙扶,離庭前不忘叮囑丈夫︰「記住食飯,記住瞓覺。」

官指辯方證人或涉串謀詐騙

法官判刑時提及沈在案中與一名姓陳律師向土地註冊處呈交一份涉虛假交易的法律文件,而公眾可查閱該些公開資料,其做法會令市民信以為真,以為其物業價值三百萬元,影響廣泛。法官形容他們的手法及情節嚴重,沈又從澳門將黑錢帶來港,而且犯案時間不短,判監不可免。黎的角色則屬被動且次要,她擔任虛假物業交易的業主,全是丈夫主意,考慮黎只有一次案底,得到按揭貸款後沒逃之夭夭,加上事件屬一次性,故判處緩刑。

法官認為,曾擔任辯方證人的姓陳律師或涉串謀詐騙,故特別在判刑後要求控方索取其庭上供詞,以便跟進。法官亦下令發還共十萬元人事擔保金予擔保人,至於兩被告提交的二十萬元保釋金,法庭將於明年一月十四日的充公聆訊中處理。

案件編號︰DCCC 175/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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