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港島區衝鋒隊一名休班男警深夜在銅鑼灣街頭醉酒失控,用背囊拍打停在路邊的士,又拳打腳踢到場干涉的同袍,並向對方叉頸及搶對講機。被告袁肇良(廿五歲)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一項襲警罪成,昨在東區法院被判監四星期,但獲准保釋外出等候上訴。
裁判官判刑時指,雖然被告已表示後悔,但仍有再犯風險,法庭有責任保護正執行職務的警察。被告自己亦是警察,犯案時一度扯着同袍的對講機阻他要求增援,令到案情更為嚴重,故必須判監。被告被控今年三月二十日在銅鑼灣崇光百貨外襲擊高級警員方富堅。
案件編號:ESCC 2243/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