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商務及經濟發展局昨日公布就豁免「惡搞」行為侵權責任的公眾諮詢結果,指諮詢文件提出的三個方案,各有支持和反對,有網民及版權持有人更自行提出第四和第五方案。局方指該三個方案並非不能共存,不排除該三者糅合,互相補足。
商務局昨向立法會提交文件交代諮詢結果,指版權持有人及使用者對豁免戲仿行為的意見兩極化,對於第一個方案,即只向對版權持有人造成「超乎輕微的經濟損害」的侵權行為施加刑事責任,絕大部分版權使用者都反對,認為定義不夠清晰,但有較多版權持有人支持;對於第二個方案,即豁免「沒有造成超乎輕微的經濟損害」的侵權刑責,多數版權使用者認為仍不足夠,要求一併豁免相關的民事責任;對於第三個方案,即以「公平處理」作為豁免刑事及民事責任的準則,則有較多版權使用者支持,但遭到不少版權持有人反對。
商務局表示,該三個方案並非不能共存,不同方案可互相補足,解決不同問題,當局對個別或不同組合的方案持開放態度,在進一步諮詢相關團體及立法會意見後,再提出最終立法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