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內地考車牌,可分為識別司機的「駕駛證」和識別車輛的「行駛證」。在「認車唔認人」制度下,一旦被抄牌,只要交出正確的行駛證,即使用上他人的駕駛證代扣分,當局也無從得知,令「代客扣分」有機可乘。
內地的交通違例記分制上限為十二分,司機違反交通規例,會被扣一、二、三、六、十二分不等,通常每次扣三分,倘一年內被扣滿十二分,就必須重新參加交通規則考試,合格後才可再次駕車。
據悉「代客扣分」起初是在大學校園賣廣告,招攬剛考到駕照、但又未有經濟能力買車的大學生,以八十元一分的低價代人扣分。以中介許先生向記者索取每分四百元,每消一分,中介便能淨袋三百二十元,可說是暴利生意,吸引不少大學生加入賣分行列,「反正駕照也是閒着,還不如給別人扣分,換點零用錢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