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龔皓遇襲案 三南亞漢受審

華懋集團主席龔仁心次子龔皓遇襲案,四名南亞裔被告被控一項意圖傷人罪,案件昨於區院開審,其中一人認罪另外三人不認罪,估計龔皓將於今日作供,本案亦再次發生公眾知情權疑被削情況。案件首次在九龍城法院提訊時,控方將控罪書上的事主以×代替,後來再訊時才改為「龔皓」;而控方昨日庭上處理被告認罪的案情時,只有翻譯員用旁遮普語宣讀,令在場旁聽人士均不明所以。

四名無業被告依次是ABBAS Yasir(卅二歲,巴基斯坦籍)、MALIK Zohaib Naeem(廿八歲,巴基斯坦籍)、IQBAL Pervaiz(廿五歲,巴基斯坦籍)及RAVI Dass(廿八歲,印度籍),被控在本年六月七日於荃灣如心廣場停車場內,惡意傷害事主襲皓(三十六歲)。

首被告認罪後,控方依程序宣讀認罪案情,法官及與訟律師有文件閱覽,惟庭上只用旁遮普語向首被告宣讀,旁聽者均不諳該語,亦未能取得相關文件閱覽,故未知認罪案情。首被告聽畢後表示不承認其中一段落,該段落大概指各被告是合謀襲擊,而該爭議部分將會稍後以「牛頓聆訊」方式處理。

至於不認罪的控方案情,庭上則以英語宣讀。男事主與妻子事發日駕車上班,約八時四十五分到達上址停泊。同一時間眾被告進入停車場時被職員問前來目的,其中一人用英語表示欲等一部車。事主夫婦下車步向電梯大堂時,首、次及第四被告衝前,首被告手持雨傘揮打事主的嘴,他欲躲避但遭次及四被告揮拳施襲,此時,早已埋伏的多名警員一湧而上控制場面及拘捕眾被告。

影響審訊透明度

控方續指,負責監視的警員早於案發前一至兩日,已發現眾被告在停車場出沒及曾走進如心廣場,懷疑「踩線」。而在整個開案詞中,未有提及被告襲擊事主的原因。控方昨亦播放當時的閉路電視片段。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批評控方不在庭上用中或英文讀出有關案情,影響了審訊透明度,損害公眾知情權,他指《基本法》規定香港法庭是採用中或英文審訊。律政司發言人則回應指,案件由外判大律師處理,律政司會了解事件,如有需要會作出跟進。

案件編號:DCCC737/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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