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儘管消防處及聖約翰救傷隊均提供廿四小時救護服務,惟無論在救護訓練、器材裝備、藥物、救護站及車輛數目等,兩者皆有差距,提供的服務難以相提並論。
消防處救護員會總幹事屈奇安表示,消防處及聖約翰救傷隊救護服務的最大分別,是每輛消防處救護車上,均最少有一名具輔助醫療資格的救護員。他指出,聖約翰救護員僅能提供如包紮、止血、處理骨折、心肺復甦或用心臟除顫機等基本急救服務;但消防處救護員不但可提供以上服務,具備專業輔助醫療資格的救護員,更可替病人處方藥物、做肌肉或靜脈注射和插喉。
屈強調:「考取輔助醫療資格最少要有五年臨床急救經驗,另須接受十周訓練。隨着救護員的服務愈趨廣泛,故在消防救護車上,亦有一些如指定藥物、生理鹽水、糖水及協助呼吸喉管等聖約翰無嘅特殊裝備。」
屈又稱,消防處救護員均為全職,至少接受半年訓練;相反聖約翰救傷隊大部分為業餘義工、僅受過四十小時訓練。在救護站及救護車數目上,兩者更有天淵之別:「全港有超過七十個政府消防局及卅個救護站,每日最少有二百架救護車可提供服務;但聖約翰全港只有三個救護站同十一架救護車。」他又忠告市民,倘遇危急情況,最快還是撥打九九九傳召消防處救護車,畢竟最為簡單直接。
另外,市民朱先生聲稱,在發生女生懷疑墮樓當日,他目睹聖約翰救傷隊的救護車,在華荔邨附近「兜來兜去」,司機疑在尋找事發現場的正確位置,「好似唔知碇咁」,恐有延誤救治之嫌。他認為,消防處救護車在尋找事發地點時耗時較少,能更快抵達現場搶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