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排期聆訊愈趨延長

【本報訊】司法機構人手不足致案件延誤時有所聞,司法機構政務處數字顯示,去年高等法院上訴及原訟庭,無論民事及刑事案件,排期至聆訊日期均不達標,更日漸延長。司法機構建議優先處理上訴及刑事案件,立法會議員指情況不理想,希望司法機構增加人手。

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會議將於下周一討論上述議題。司法機構政務處呈交文件顯示,由二○一○年至去年,上訴庭民事案件排期至聆訊日期,由八十九日延至一百三十一日,較目標的九十日長。原訟庭刑事案件排期聆訊日期,亦由一百六十六日上升至一百八十日,遠比目標的一百二十日多。民事案件亦由二百一十五日升至二百四十四日,離目標的一百八十日愈來愈遠。

司法機構解釋,因案件較複雜、需要更長及再次排期案件增加,加上多名法官退休及晉升,令高院人手調配受限。司法機構會優先處理上訴庭及原訟庭的上訴刑事案件,但會令高院民事及刑事正審案件有所延長。

司法機構有34空缺

另外,截至本月初,司法機構有三十四個空缺,其中二十一個將於明年以公開招聘填補,當中涉及高院原訟庭法官、裁判法院常任及特委裁判官。

委員會主席梁美芬表示,有民事誹謗案需時十多年才解決,直言遲來的公義是令公義未能伸張(justice delayed is justice denied),認為司法機構應加快招聘法官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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