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黨倡設「社保」 月發長者三千

【本報訊】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今日討論退休保障研究,有政黨建議設立「綜合退休保障方案」,利用閒置的土地基金,配合政府、僱主及僱員三方供款,向六十五歲或以上的長者發放每月三千多元的「社會保險」退休金,由金融管理局負責投資、社會福利署或另立機構執行方案,並保留長者綜援及改革強積金制度,冀有關方案能獲當局接納,並於二○一六年正式推行。

取代生果金等津貼

工聯會昨就全民退休保障發表建議,促請港府成立「綜合退休保障方案」取代現行生果金及長者生活津貼,於一六年起向六十五歲或以上的香港永久性居民發放每月三千二百五十元的「社會保險」退休金,估計推出首年將派逾四百億元。

立法會議員陳婉嫻指出,「社會保險」退休金的資金來源為政府土地基金、百分之五的政府財政盈餘及向應評稅利潤達一千萬元或以上的企業加收百分之一的利得稅,基於「先受惠,後供款」的理念,僱主及僱員可在方案推行五年後才開始向「社會保險」各供款月入百分之一點五。她續稱,土地基金是財政儲備八個基金之一,並無實際開支用途,現有逾二千億元儲備,認為當局可先撥款五百億作為社會保險的種子基金,其後再分三次、每隔十年將基金餘額中的一千五百億元撥作社會保險,相信不影響政府財政穩健,亦能保障長者退休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