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車被標籤 20車主抗議

【本報訊】廿名車主昨展示十四輛改裝愛車,炮轟現行法例禁止車輛使用非原廠配件,無視一般家用車可使用逾廿年,「唔少原廠零件停晒產,政府等於逼你換車」,又指不少車輛已通過運輸署驗車程序,卻被警員路障攔截,遭標籤成「飆車族」,不勝其煩,促當局更新法例。

不滿警方視「飆車族」

車主黃先生○九年於英國購入二手本田Civic Coupe私家車,車齡迄今近十七年,早前驗車發現引擎損耗,而該車的原廠配件早已停產,根據現行條例,車輛使用非原廠配件均不合法,遂去信該署查詢,卻未獲跟進,並批評法例過時,「依家揸車要冒死火風險,未換引擎唔敢放心」,而動輒換車花費大,亦不環保,「我架車用開有感情,既然性能良好,點解唔畀我用落去?」

張先生早前斥資卅萬元購入三菱Evolution 10私家車,曾改裝車身包圍、胎軨,即使通過驗車,仍屢遭交通警截查,遭質疑他有意危險駕駛。

他批評警方戴有色眼鏡看待改裝車車主,令他甚感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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