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濫求身份核實 累客戶冒險

【本報訊】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接獲投訴資料使用者不當地收集身份證號碼或副本的個案日增,過去六年接獲九百五十宗相關投訴和六千多宗查詢,單是今年首十個月便收到一百四十五宗投訴,數字是一眾投訴類別中排行第二多,僅次於直銷。私隱專員蔣任宏表示,現時本港不少機構在收集客人個人資料時傾向寧濫莫缺,且為求行政及運作方便,犧牲了資料當事人的私隱,問題令人關注。

蔣任宏指出,過分依賴用身份證號碼及副本去核證個人身份的做法,以及盲目追求最嚴謹的身份核實在本港相當普遍,他形容做法是矯枉過正,必須糾正。公署指出,資料使用者誤以為身份證資料是進行身份認證的不二法門,而往往忽略了相關的私隱風險。

公署將其接獲濫用身份證號碼或副本作身份認證的投訴,以及透過循規審查所得的個案,歸納為四大類,並從中提出意見,讓資料使用者在收集客戶的個人資料時的考慮因素。

市民勿隨便交身份證資料

該四大類個案包括:進行一般推廣活動時,毋須收集顧客的身份證號碼或副本,公署認為商店只向顧客提供基本的購物優惠,顧客在申請折扣時,毋須提供過度的個人資料;沒有充分考慮是否必須收集身份證號碼或副本作認證;過早收集,例如,除非求職者已受聘,否則僱主不可過早收集身份證副本;以及不當處理身份證號碼或副本帶來私隱風險。

公署指出,上述個案涉及的資料使用者在公署提醒後,已作出改善,故公署未有向他們發出執行通知。公署並呼籲市民不要隨便交出自己的身份證資料,以及應主動查問收集資料之目的和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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