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屆五十宜做大腸癌普查

一般而言,年屆五十至七十五歲人士,患大腸癌的風險屬普通,他們可考慮用以下其中一種方法做大腸癌普查:(一)每年一次大便隱血檢驗;(二)每五年一次軟式乙狀結腸檢查,或(三)每十年一次大腸內窺鏡檢查。但若曾有腺瘤性瘜肉病歷,經大腸內窺鏡切除腺瘤作基本治療後,應視乎風險程度,制訂監測方針。

低風險表示有一至兩粒直徑小於一厘米的腺瘤,可毋須監測,或每隔五年進行大腸內窺鏡檢查。如內窺鏡檢查結果呈陰性,可以停止跟進。中度風險即是有三至四粒腺瘤,又或最少有一粒直徑達一厘米或以上的腺瘤,應每隔三年以大腸內窺鏡檢查,直至連續兩次內窺鏡檢查結果正常為止,之後毋須再監測。高風險即有多於四粒腺瘤,或有三粒或更多腺瘤,而其中最少一粒直徑達一厘米或以上,應每年做大腸內窺鏡檢查,直到風險降至中度,之後再按中度風險的要求,定期以大腸內窺鏡檢查。

若有近親在六十歲前患大腸癌,便應在四十歲起,或按最年輕發病近親的發病年齡,再提早十年開始大腸內窺鏡,兩者以較早者為準,之後每隔三至五年覆檢;若近親在六十歲後患大腸癌,可按一般時間表,即五十歲後開始大腸癌普查。

如欲進一步認識預防大腸癌,歡迎致電3921 3871向本會「防癌諮詢及輔導服務」護士查詢。

香港防癌會癌症探測及預防委員會主席 應志浩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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