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宮揭大量未獲批建築

前任政務司司長唐英年九龍塘約道大宅僭建案昨在九龍城法院續審,控方昨日下午傳召屋宇署高級屋宇測量師高翹建作供。高於去年二月曾到大宅調查僭建事件,他昨日作供時揭露唐家大宅除了地庫及天窗屬僭建外,尚有其他懷疑違規建築,包括一道連接大宅低層及中層的樓梯、泳池底部多出的工人房,以及通往隔壁約道5A號的連接橋。

高翹建於去年二月十六日曾到約道七號大宅視察,發現樓宇分低、中、高三層的唐宮,低層下面有地庫,地庫內有傢俬及裝修物料等;地庫另有兩個天窗,他可透過天窗觀看泳池底部,天窗四周仍有裝修配件。此外,地庫有兩條樓梯通往上面樓層,其中一條樓梯通往大宅旁邊的空地,該處亦建有上蓋,另一條則通往大宅低層泊車處,樓梯出口本是轉車台,但巡查時轉車台已不在。高續指,位處大宅中層的泳池屬半開放式,一半延伸入屋,一半則露天。

建樓梯中層延伸至地庫

在辯方盤問下,高透露大宅尚有其他建築物未有在圖則顯示,包括大宅低層入口的上蓋、高層天花的天窗及一條通往約道5A號的連接橋。此外,高亦發現一條並未在批准圖則上顯示的樓梯,該樓梯由大宅中層直達低層,再延伸至地庫。

高又表示,在已獲批准的建築圖則上,泳池底部原應用泥填上,但巡查時卻變成位處大宅低層的工人房。此外,大宅後院位置亦有未獲批准的工程。惟高承認,即使有物件未曾在建築圖則上出現,也不代表一定是僭建物。

屋宇署於○七年到大宅巡查,之後發出入伙紙。辯方指,除非屋宇署人員視而不見,否則天窗當時便應不存在或給遮蓋住,高同意,指屋宇署職員當時若發現天窗或連接橋,便不會批出入伙紙。

遭撤換工程師拒參與僭建

曾被唐太郭妤淺撤換的結構工程師鄧偉就昨日上午繼續接受盤問時強調,他身為專業工程師,必須守法,故堅拒參與僭建,而根據建築圖則及安全性,工人在地基工程完結後,會用泥填平地洞。鄧又指,屋宇署於工程期間,不時會突擊檢查,確保工程依照建築圖則進行,但有關調查不會太深入。

建築師何仲怡、結構工程師黃柏林及承建商顯利工程有限公司,各被控兩項違反《建築物條例》罪,指他們在○五至○七年間,未獲建築事務監督書面批准便展開工程,並在呈交表格內失實陳述。案件今續。

唐宮懷疑僭建物一覽

大宅地庫

泳池底兩個天窗

泳池底下的工人房

一樓天花的天窗

通往約道5A號的連接橋

大宅外空地通往地庫的樓梯

唐宮中層通往地庫的樓梯

唐宮低層門口上蓋

案件編號:KCS 4906-4911/2013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