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門青山魚類批發市場內員工食堂只准招待員工,卻被揭發一直違規招待街客。食環署證實食堂並無領有食物業牌照,負責管理批發市場的漁護署則僅張貼告示提醒市民該處為員工食堂,並無實質措施糾正違規情況。立法會議員直指魚市場食堂屬歷史遺留問題,面對漁業式微,部門應修改招標條款,以平衡職員、食堂及市民三方利益。
屯門湖山路第四十四區聯用綜合大樓於一一年六月啟用,除設有魚類統營處轄下的青山魚類批發市場及食堂外,尚有公廁、社區會堂,甚至可舉行端午節龍舟競渡觀眾席等設施,每日進出綜合大樓者多不勝數。張先生近日發現,位於二樓、門口張貼「只招待魚市場員工」的食堂竟公然招待街外食客,「話到明只招待員工,點解引咗咁多街外人嚟?」
有關食堂以售賣點心及盅頭飯等為主,營業時間為清晨五時至下午四時。記者了解當日穿着拖鞋、以一身街坊裝到食堂午膳,期間職員並未要求記者出示員工證明,反而熱情招待。只見食堂內約有十多枱食客,有人悠閒地「一盅兩件歎報紙」品茗、亦有人推着嬰兒車與友人共膳,反映不少食客並非員工。
食物環境衞生署發言人證實,有關食堂並無領有食物業牌照,但巡查期間並未發現食堂有魚市場員工以外人士使用,該署已警告食堂的負責人不可招待公眾人士,否則會被檢控無牌經營食物業。
至於漁農自然護理署發言人則稱,魚類統營處已在餐廳當眼處張貼告示,通知市民該處為魚市場食堂,並提醒承辦商遵守許用合約內相關經營條款。不過,發言人並未回應有何措施確保食堂只供員工使用。發言人又強調,食堂透過公開招標,以許用形式將食堂交由營辦商營運,並需自負盈虧,而食堂之許用費、電費、水費及其他費用均無任何優惠。
「漁統處員工食堂招待外來客係歷史遺留嘅問題,政府應該要改變。」立法會議員王國興指出,設立員工食堂乃魚市場一貫做法,惟隨着本港漁船減少及休漁期等因素,員工食堂面對長期入不敷支,需招待公眾始能經營,「員工唔可以冇咗食堂,食堂揸正嚟做又維唔到皮,搞到依家偷偷摸摸!」王認為當局在青山魚市場設立員工食堂而非食肆的做法「大錯特錯」,建議食環署協助食堂領取牌照,食堂則可劃出部分枱椅予員工優先使用,平衡食堂與員工利益。
記者:馮國豪、攝影:楊育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