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日前發表報告,點名「痛斥」及「譴責」前廉政專員「貪湯」湯顯明亂花公帑,惟貪湯即日透過聲明反問帳委會,自己「『違』了哪些『規』」,引起輿論嘩然。廉政公署前總調查主任查錫我昨在電台節目狠批貪湯「三宗罪」,包括假公濟私、公私不分及嚴重破壞廉署人員的廉潔傳統及聲譽,查錫我形容貪湯欠缺勇氣承擔錯誤,是「懦夫」,亦有立法會議員批評貪湯的聲明「厚顏無恥」,促政府加強廉署內外的制衡系統。
曾任廉署高層的查錫我昨感慨稱,對有前廉政專員被猛烈批評感到「情何以堪」,認為貪湯的行為和想法與港人期望出現極大落差,如「點解要帶女朋友去公式飲宴?」情況不能接受。查續稱,貪湯以公帑外遊有詐騙政府薪金之嫌,帳委會有必要跟進是否違法。帳委會委員梁家傑表示,帳委會報告只調查帳目由誰主管,即使無點名負責的人員,廉署內部亦可調查及作內部處分。
調查湯顯明專責委員會副主席何秀蘭亦狠批貪湯傷害廉政文化,「相信全港七百萬人都好痛」,又斥貪湯濫用酌情權,她以內地火車設「不准在車廂大小便」告示為例,稱港鐵不設類似告示只反映港人不會在車廂大小便,但不等同行為得到默許或酌情,「唔通寫到明『唔可以十一點返公司瞓覺』,『唔可以返辦公室煲藥』?」狠批貪湯任內違規行為離譜。
城市大學專業進修學院學術統籌宋立功形容,廉署作為香港的「東廠」,「有佢管人,冇人管佢」,現出現結構性問題,建議設分權制衡機制,如審計署增加調查廉署的密度,及要求廉署定期向相關諮詢委員會,提交更清晰、準確的開支酬酢報告。何秀蘭建議,設立保護舉報者的法令,以保護離職或現職部門人員對外披露資料得到保障。
查錫我指出,廉署人員全屬合約制,每次合約期為兩年半,約滿後可不獲續約,加上中國人的「順服文化」,使下級不敢挑戰上級決定,單靠廉署內部的監察機制並不足夠,建議引入外部監察力量制衡。
另節目開始前,原名林克霖、去年曾於同一節目上自稱「福×幫第二把交椅」而被警方帶走的「維園霆鋒」龍心,因在場內叫囂被主持驅逐離場,龍心與警員爭持期間被要求出示身份證,龍心反抗並高喊「全世界都知我係邊個啦」,而他被逐離場後仍在場外席地而坐良久才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