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提明鏡:李飛提普選風險弦外音

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來港說過一段話:普選問題並不簡單,雖然理論上有優越性,但現實中亦不乏風險,不顧客觀條件推行將導致社會混亂。在這樣的背景下,雖然社會有普選的訴求,但社會主流意見是不能急於推行普選,即使推行也要循序漸進。

三禪以為,他講的其他有關特首普選的話,一方面是重複了喬曉陽過去講的,包括特首不能是與中央對抗的人,提名權屬提委會這個機構。

另一方面,李飛也對《基本法》相關規定作解釋,而這些解釋是所有稍懂邏輯的都可以自行理解的。

不過,他也講了一些喬曉陽沒有說的話,最突出的是,選舉權是普及而平等的。而提名委員會有廣泛代表性。他實際是將投票權和提名權明確區分,否決了「全民提名」。還有就是李飛首次提到,提委會必須明確要提名多少正式候選人。他說,規定候選人數目,不屬於不合理限制,根據香港實際情況,規定適當的候選人數目,可確保特首選舉成為真正有競爭的選舉同時,亦可避免候選人過多,帶來選舉程式複雜,成本高昂問題,有利於選舉在莊嚴、有序的情況下順利進行。

三禪覺得,按照李飛的理據,恐怕北京的候選人是宜少不宜多,不超過三個可能是最好。但是,候選人愈少對泛民愈不利。假設只允許兩個候選人,就很容易將泛民的剔除。相信,對此未來也有一番惡鬥。

最後,談回對文首李飛那段話的理解。不知各位看官怎麼看,三禪覺得有一個強烈的潛台詞,那就是一七年若條件不成熟就不一定有普選,北京並不怕有人形容的「原地踏步」的惡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