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尋日繼續就私人會所違反地契一事進行公開聆訊,委員謝偉俊(Paul)批評部分私人會所對外開放程度嚴重不足,部分學校校隊想去私人會所借場地練波,但對方可能只批准兩個鐘,質疑根本達唔到當局預計嘅成效。佢於是建議私人會所以購買「贖罪券」嘅方式,將租場賺到嘅錢捐畀相關機構,好過硬性規定佢哋一定要向學校開放。如果真係好似阿Paul所講畀錢就可以解決問題,咁好多富貴私人會所以後仲使對外開放?錢唔係萬能嘅,如果錢係萬能,香港嘅僭建問題都解決晒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