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刀集:和解三條件

形勢比人強,國民黨開完全代會,榮譽主席吳伯雄一場「慈悲和智慧」演說後,馬英九與王金平有和解迹象。對王恢復黨籍處理,馬提出「黨內解決」原則,開列三條件:其一王應就司法關說案道歉;其二王應推動司法妨礙法的立法;其三應改善立法院運作方式。擁王派也側面放風回應,三條件如果王都做齊,不就等於自承真有司法關說。簡單說,和解可以,但王不可能姿態太低。

要和解就有條件,有條件就有討價還價,王的黨籍問題得法院保護,要和解不用乞求。覺今是而昨非的應是馬英九,現在的三條件,若在事起之初提出,王要承受的便不是黨內鬥爭問題,而是政治道德操守壓力。馬現在才體會,讓政治壓力消磨院長的適任性,好過藉開除黨籍褫奪院長權位。

司法關說在台灣素來屬道德問題多過法律規範,是錯不是罪。再說台灣選民都進步了,但兩黨立委議政風格卻停滯不前,要說改善立法院運作,制訂、執行更嚴謹的議事規則也是適當時候。後面兩條件其實對症下藥,都是台灣所需。

三條件也真的不是王一人所能獨力承擔。王涉嫌關說,馬也處理不當,要向社會致歉,執政黨行政、立法兩造一起道歉也是應該。至於後兩個條件,推動立法除了靠院長,也是行政院責任,還要有社會共識;而改善立法院運作,更不是執政黨說了算,還要在野黨配合。

馬的和解動作,外界解讀是明年七合一選舉臨近,不過塑造黨內團結氣氛。但民主政治本就是取信於民,選民信任與否,不都經由選舉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