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評分不合格,民望每況愈下,言論自由社會,三不五時有人叫下台是常態,做行政長官、行政官員理應見慣世面,民眾來嗆聲,要學懂自找理由打圓場,沒事拖立法會議員落水,企圖大家來比爛,不過反映政治胸襟狹隘。
換個位子,立法會主席的議員民望卻跑了個第一,似乎位子坐久了,屁股真會指揮嘴巴,議事堂上慣於維持中立,評論政治也海闊天空得多,說話愈來愈無分建制、泛民,丟掉敵我觀念,無欲則剛,反而清心直說。行政、立法兩造阿頭,都屬建制派,政治作風、理念思維卻愈見分歧,民望偏又各走兩端,做建制派的就算不深切檢討,也該有所啟發。這年頭,做泛民就做理性泛民,做建制的何嘗不可做開明建制,死抱傳統建制敵我觀念那一套,是否還適合現今政治環境?
「就算議員民望低落,行政長官也不會要求議員辭職。」說實在,行政主導,行政長官有權要求的,只是任命官員辭職,不是議員下台;立法制衡,做得立法會主席,維護議會尊嚴,便要開聲澄清。議員乃經選舉產生,不是任命出來,下不下台由選民決定,選舉上行政長官那一票跟庶民同樣,無得要求,大不了下次不投便了。
議員沒行政權,只有監督權,主責是監督政府政策。議員民望低下,如是議會工作原因便是未盡監督之責,即是選民如果不滿議員,先便不滿政府施政,真要下台也是行政官員先行下台。行政決策是集體負責,政府民望是施政的整體反映;議會表決各有山頭,議員民望本就各有高低。行政長官坐擁行政權,做不好拖立會落水是卸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