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教車師傅偕學生涉撞死人

【本報訊】七十二歲教車師傅教授學神駕車時突然手機響起,此時一名男途人突然從行人路衝出馬路,師傅因分神查看手機來電,學神亦因察看倒後鏡未有注視前方,結果二人均收掣不及,男途人被輕型貨車撞至重傷數日後死亡。由於二人同操控該輛肇事車輛,因而雙雙惹官非。兩師徒昨於荃灣法院承認一項不小心駕駛罪,裁判官准二人保釋至十二月二日,以待索取他們的背景報告始判刑。

首被告金炳光(七十二歲)及次被告李匡樺(廿五歲)同被控一項不小心駕駛罪,控罪指二人在今年五月廿一日,於葵涌邨芷葵樓外的道路上,不小心駕駛一輛輕型貨車,引致一名六十歲男子吳耀光被撞受傷,延至五月七日下午三時證實死亡。

師傅刑責比學生重

案情又透露上址是一段雙程路,雖然當時無維修工程,但期間因下着微微雨而路面濕滑。另外,當時的交通流量低,而兩被告的前方亦無任何障礙物。警方索取法律意見後決定一同起訴兩被告。

大律師陸偉雄昨表示,教車師傅在事件中責無旁貸,師傅在教車期間有責任於危急關頭煞車,其刑責應比學生重。陸並認為涉案學生十分無辜,如證實他只是技術欠佳,他日後在考牌上未必會受到影響,而且他更可向師傅追討賠償。

案件編號︰TWCC 3136/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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