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去年出選立法會選舉新界東的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陳克勤與其選舉團隊,因遺漏向選舉事務處提交其開支代理人名單,今年四月入稟高院要求補交文件,高院早前審理後,昨日頒下判詞指相信案中相關文件早於繳交限期前已簽妥,只是一直未有遞交,接納事件是因負責遞交文件的人因一時疏忽忘記繳交,而陳克勤選舉團隊並不知情,事件屬無心之失不涉不當企圖。法官遂批准陳的團隊補交相關文件,並免除被追究的法律責任。
案件編號:HCMP 623/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