衞署掠水 攞病歷要畀錢

市民為申請資助索取簡單病歷證明病患,衞生署竟要求病人付款!有市民因病無力負擔藥費而向慈善團體申請資助,按要求向衞生署查詢簡單病歷證明,衞生署卻要求病人繳付五百六十元申請醫療報告,不但阻延病人申請資助,亦令本已陷困境的求助人百上加斤。立法會議員直斥衞生署做法不近人情,未有從病人角度出發衡量處理,為病人添煩添亂。

劉太指丈夫因罹患肝癌,為治療頑疾而耗盡積蓄購自費標靶藥物以延續生命,可惜最後仍因藥石無靈與世長辭,遺下病妻與兩名尚在求學的兒子,生活即時陷困。「屋企真係山窮水盡,連搞後事嘅錢都冇,我自己又有病,惟有搵慈善團體幫手!」劉太因患有結節性紅斑而無法工作,並於長沙灣健康中心皮膚科接受治療,向慈善團體申請資助時因應對方要求證明身體狀況,故簽署授權書讓慈善團體向衞生署求證。

不近人情 趁火打劫

然而,衞生署接獲慈善團體查詢後,竟要求劉太繳付五百六十元申請醫療報告,並表明文件需時一個月才能備妥。「衞生署真係不近人情,人哋(慈善團體)都只係問阿媽係咪真係有呢個病啫,又冇話要啲咩紀錄,咁都要收錢!」長子阿成指家中已失去經濟支柱,無力應付額外開支,直指衞生署做法儼如趁火打劫。

衞生署發言人回應事件時說,社會衞生科原意為希望徵詢病人意願,與病人清楚解釋後才將證明書交予病人,經了解事件後,認為病人已書面授權慈善團體索取病人個人資料,社會衞生科可直接提供相關資料,事後已為病人預備病因證明書且毋須繳費,發言人並就事件為病人引起的不便致歉。

議員:欠缺靈活變通

「按正常程序衞生署係冇錯,但部門都應該睇吓人哋點解要攞報告,再判斷係咪可以豁免!」香港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彭鴻昌認為,病人既已親自填寫授權書,加上事件涉及申請慈善團體資助,衞生署應作彈性處理。彭又指社區組織協會平日亦有附上授權書向醫管局查詢病人資料,並無發生同類事件,相信衞生署因較少接觸相關查詢而引發是次事件。

立法會衞生事務委員會委員陳恒鑌認為,是次事件足以證明政府只管按本子辦事,缺乏靈活變通而對市民造成不便,直斥當局不近人情,「收錢係為咗防止啲人濫用服務,但依家好明顯係市民有需要而求助,因為政府部門都幫唔到,市民先搵其他團體幫手,點解唔可以開個方便之門?」

記者:詹海萍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