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投訴,如果有人投訴中環上亞厘畢道一座叫做禮賓府嘅建築物,懷疑灑水系統運作不正常,隨時有發生火警嘅危險,你估消防處敢唔敢派人硬闖調查吖嗱?
或者,如果有人投訴滙豐銀行金庫懷疑灑水系統運作不正常,存在安全隱患,你估消防處又會唔會派人硬闖調查吖嗱?
大家可能會話,唔好玩啦,禮賓府同滙豐銀行金庫咁敏感嘅地方,有乜可能話查就查o架,官老爺隨時控告投訴者報假案o架。功夫茶以前真係會咁諗,不過經過消防處硬闖傳媒之後,發覺原來惡意投訴係冇問題嘅,即係話報假案都唔使負責。
嗱,今年六月消防處以接獲一封電郵投訴為名,派人高調踩上位於大埔工業邨嘅東方報業中心,仲要去到最敏感嘅心臟地帶伺服器房,左查右查結果證實投訴不成立。對於呢一種嚴重侵害新聞自由嘅行為,立法會議員陳偉業仗義執言,向當局提出書面質詢,要求交代有冇濫用職權滋擾傳媒,保安局局長黎棟國係就係交出書面回覆,不過既冇交代點解未經查證就上門滋擾傳媒,亦冇交代會唔會追究有人虛報嘅責任,答咗等於冇答。
當局愈描愈黑,即係變相鼓勵市民報假案啫。不如咁嘞,功夫茶懷疑消防處有人賣淫,麻煩警務處派人硬闖查一查!
話時話,欲加之罪,何患無辭。東方過去先後十二次遭政府唔同部門上門滋擾,受到嘅不公平對待簡直罄竹難書。就舉一個例子吖,○五年底《東方日報》及《太陽報》刊登一輯Kelly Brook沙灘性感照,打晒格仔仍然被淫審處評為二級不雅,但係《蘋果日報》刊登同一輯照片,只係評為一級非不雅。更古怪嘅係,喺香港有售嘅外國雜誌《NOW》刊出Kelly Brook裸照,冇打格仔,冇包膠袋,連送檢都唔使。同一輯照片竟然有三重標準,你話唔係選擇性執法係乜呢?除咗選擇性檢控之外,仲有一招叫做贏官司輸訟費,當局打壓東方簡直無所不用其極。
其實踩上門嚴重侵害新聞自由唔止消防處o架,警務處、衞生署、食環署、影視處、淫審處、私隱公署、平機會等等,簡直沒完沒了。嗱,警方○六年指《太陽報》一篇專欄文章「鼓吹暴力」,煞有介事派人踩上東方報業中心,要求提供作者資料以及審批機制。何謂莫須有?何謂文字獄?何謂白色恐怖?一目了然啦!
早前有大學發表調查報告,指香港傳媒有自律現象喎。計功夫茶話齋,傳媒有冇自律根本無從稽考,大學倒不如研究一下港府點樣打壓傳媒好過啦,東方可以提供大量佐證。
總而言之,消防處硬闖東方係事實,東方灑水系統運作正常亦係事實,黎棟國冇正面回覆議員質詢都係事實,幾樣嘢加加埋埋,咪就係特區政府迫害東方嘅鐵證囉!